錯了,快補救

2006120316:13

錯了,快補救

【聖嚴法師】

問:宗教和婦女團體,對墮胎的看法不同。宗教團體主張墮胎前,女性要強迫諮商,但男性不必接受諮商。可是社會上許多父母「只生不養」,生了卻虐待小孩,是不是應該懷孕前,男女都應該諮商才能當父母?

答:宗教團體,尤其是天主教,對墮胎問題看得比較嚴重。過去我曾和天主教的高級教士舉辦座談會,討論墮胎問題,宗教界大多視墮胎為殺人罪。

從生理、心理上來說,墮胎對女性傷害最大,會有殺嬰的罪惡感,因為嬰兒是在女性的肚子裡。相對看來,男性受的影響小。

從佛教的角度來說,一旦受孕成形的胎兒,只要將他置於死地,就是殺人。民間信仰裡有所謂嬰靈作祟,說是會讓墮了胎的女性不平安、不順利、不健康等;遇到一些小障礙或困難,就說是嬰靈作祟,這是心理障礙。佛教則沒有嬰靈說法,純粹是尊重生命才反對墮胎。

至於墮胎只要女性諮商,男性不用,這也是錯誤的。提出這種主張的人,也許認為墮胎對男性沒有影響,所以不必諮商。

曾經有個十餘歲的年輕人向我懺悔:「我做錯了一件事,和一個女孩發生一次性關係,她卻懷孕了,女孩的父母找我,要我負責任,我又不敢告訴父母,我該怎麼辦?」

我要這個男孩邀他父母和我一起談,他不敢,我就撥電話和他父母談,要他的父母與女方父母溝通。女方父母認為,女兒還在讀書、還小,希望拿掉小孩。我勸他們,小孩還是要生下來,小男孩的父母應該負起小孩子的養育責任,不要讓女孩因帶小孩,而失去求學發展的機會。

最後,雙方家長同意讓小孩生下來,並由男方父母帶。如今,小孩已七、八歲,小孩的父母也只有廿來歲。

年輕人只生不養,做父母的就要負起責任;如果父母也沒能力,國家就要負起責任。在美國,許多貧窮的家庭,生下孩子,但養不起,就由政府安排社會團體來代養或收養。

我們強調婚前要諮商、婚前教育,以了解什麼時候可以懷孕、什麼時候不該懷孕,做錯就要趕快補救。

2006-06-25/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