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書.書品 The Little Guide to Your Well-Read Life---書摘

2006120715:42

 作者:史帝夫.李文

閱讀有深度,生命有高度!
如何在人生中多讀點書?
如何在書中享受更豐富的人生?
本書集結知名愛書人的技巧與故事,
讓你輕鬆擁有質量兼備的「喜閱人生」。

.你常抱怨「好書太多,時間太少」嗎?
.你常好不容易讀完一本書,卻完全不記得書中內容嗎?

.你常抱著所謂的大師作品,一邊讀一邊罵,卻不敢輕易放棄嗎?
.你羨慕愛書人「腹有詩書氣自華」的風采嗎?
如果你想加入「喜閱人生」的行列,卻不得其門而入,就讓本書引導你輕鬆地"品書享閱"

閱讀生涯的規劃:堆砌自己的書城,打造自己的人生

  你常苦於沒有足夠時間閱讀嗎?你也常因人生苦短,無法閱盡群書而輾轉反側嗎?快讀這本書吧!本書教你如何利用有效的技巧從更多書中獲取無限,並活出激越不凡的自我。

作者簡介

史帝夫.李文(Steve Leveen)

  李文哲公司(Levenger)的總裁與創始人之一,該公司專賣各種「愛書人的專屬閱讀工具」。他承認自己是晚熟型的讀者,直到近幾年才成為真正的愛書人。史帝夫出身加州,畢業於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並於康乃爾大學取得社會學碩士與博士學位。您可以上網閱讀史帝夫的專欄(英文): http://Levenger.com/wellreadlife

 

 

 

好的閱讀工具就像偷到更多閱讀時間
你常因沒有足夠時間閱讀而苦惱嗎?這本書聽見了你的呼救。
本書專為重度閱讀上癮者打造,告訴你如何輕鬆準確地找到合你口味的書,同時如何能夠讀得質量兼備──讀得多也記得多,讓書墊高你的生命厚度和視野廣度。
我與太太蘿莉共同創立李文哲公司(Levenger Company),專賣各種「愛書人的專屬閱讀工具」,客戶開心地購買各式各樣美麗的閱讀燈、書架、筆記本,但有一個大宗需求,是我們多年來無法滿足的。經常有許多客人問:「我真正最需要的閱讀工具其實是時間,真希望你們能賣給我。」

站在服務的立場,聽到顧客如此發自內心的渴求卻無能為力,讓我備感挫折。
於是我想,週遭既有如此多樣面貌的愛書人,我何不將這些技巧與故事收集起來,與同為愛書人的顧客們一同分享。既然我沒辦法賣時間給顧客,或許能從這些經驗集結中,發展出有效的工具,讓愛書人能在有限時間裡閱讀更多書。
事實上,我想完成這個任務,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基於我個人的私心──希望在邁向中年以前,把握最後的機會,補救自己嚴重漏失閱讀的人生。

一、【選書策略】
好的讀者才能造就好書
優秀的老師都說,我們在學校學到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如何自修,意即學著如何學習。這個概念的實際應用就是安排自己的閱讀時程。
一本書在目前或過去幾年的市場上,無論得到如何高度評價,這群讀者都不能代表大眾口味,只能算是小眾。書之所以稱得上好書,只有涉入該書相關領域的讀者才能評斷。如同愛默森(Emerson)所說:「唯有好的讀者,才能造就好書。」每個讀者認定每本好書,都是獨一無二的過程。你必須先選擇讀一本書,接著為之著迷,那本書才有機會經由你判定是本好書。

若想在閱讀上有所斬獲,一份隨時更新的待讀書單,絕對是最關鍵的必備工具,而且必須是自己列的個人專屬書單,不能借用別人的。不但照著自己列的書單讀起書來會比較開心,思考如何列書單也會使人獲益良多。這就是你閱讀探險旅程的起點。

整理你的入圍好書
我比較喜歡把為自己列的書單稱為「入圍好書」,因為在學校時的很多科目常有指定書單,因此「書單」聽起來有點中規中矩,似乎是不可逃避的義務。若把清單裏的書當作你特別有興趣的入圍名單,應該會覺得輕鬆許多。建立「入圍好書」應該是一種無限期的探索過程,而不該是在限定時間地點內完成的一份標準答案。
首先從選擇如何更新名單開始,這份名單應該是隨時間不斷成長與進化的。因此不要列出一份雜亂無章的清單,應該用各種不同標題將書分類列出。你可以隨時依自己喜好增加、刪減或重新排列想要的標題。

最簡單的方法是,先從自己想讀的作者和書名開始著手,把這些書用你喜歡的標題歸類後記錄下來。或許是你很久以前就想讀的幾本商業類或專業工具書、關於職涯規劃的書,或者是你打算造訪的景點旅遊書,都一起寫下來。只要上網透過網路書店,不管是新書、二手書或甚至是絕版書,都能用作者、書名和主題快速搜尋,非常方便。
請在名單中寫下推薦這些書的各種管道來源,每次增列新書時,同時也把原因和時間記錄下來。例如,推薦這本書的朋友叫什麼名字、你曾讀過這本書的某篇書評,或是看了某齣電影當中提到這本書不錯。未來需要衡量這些書孰輕孰重時,這些附註就能提供許多有用的參考資料。

鑑往知來,整理自己的閱讀史
這個念頭最初大多起因於擔心自己忙中有錯,重複買或借了相同的書,但實際上用途不僅如此。列出讀過的書單就像寫日記一樣,能讓人在習以為常的方式之外,更加深入地探索自我的內心。一連串在你生命中具有代表性意義的書名,以某個角度來看,就是你的閱讀自傳或閱讀編年史。試著回想並作出這份清單,這會對你的自我認知產生精采收益。

要完整記錄每一本對自己有重要意義的書,很可能是件無法想像的浩大工程,你不需要將目標設定得那麼高,先從記下一些印象中很高興自己曾讀過的書開始就好。只要就記憶所及,列出這些書名和作者,以及約略的閱讀日期即可。你可以運用這份清單延伸你的閱讀探險計畫,從過去的軌跡當中,發掘出你最喜愛的閱讀種類,將這些線索作為安排下一段閱讀探險的最佳起點。你的閱讀編年史將成為增添個人入圍好書的關鍵靈感來源。

當你列出你最喜歡的書時,同時問問自己為何認為這本書如此重要。是因為你真的很愛這位作者的筆觸與調性嗎?若是如此,那麼你應該也會青睞作者的其他著作,何不將這個作者的作品加入入圍好書的選書方向。或者,是因為這本書涉及的主題具有關鍵性影響嗎?那麼,也將這個主題作為一個選書方向吧。或許,有一些在求學過程中讀過的經典名著深深打動了你,這些名著也都能作為選書方向之一。

聆聽內心呼喚,列出入圍名單
編列個人的入圍好書時,儘量讓收羅的範圍越廣泛越好,別侷限於任何種類或愛好。如果你想藉由閱讀提升專業能力或轉職技能,你的書單便會有明顯的特定類別,但請同時也納入一些不那麼壁壘分明的主題。仔細聆聽自己內心的呼喚,回想自己年少輕狂的年代,是否有一直渴望了解卻從未碰觸的領域?你曾讓自己丟開過哪些嗜好,只因為那與工作沒有直接關聯?說不定你會列出音樂劇、運動史等等的類別;可能你對高山草原的植被學、或是庫克船長(James Cook)的南太平洋探險紀實有興趣;或許你一直都想研究希臘哲學,或是讀一些義大利名著。你的嗜好始終沒有離開過你,你聽見自己內心的聲音了嗎?

把你的構想和分類一一寫下,無論這些念頭是在多麼偶然的狀況下浮現,或甚至是你認為在未來人生中不太有機會接觸的領域。但或許就真那麼巧呢,誰又會知道,你的閱讀探險說不定因此更添無限驚喜。

列出你喜愛的主題後,你不可能立刻知道涵蓋那些主題的好書在哪裡。這就是重點所在。你必須積極地主導你的閱讀生活,而非消極等待書自動上門。有了方向之後,你便能開始尋找與你喜愛類別相關的好書,並充分享受過程中的樂趣。幾乎所有你能想得到的主題領域,都一定有不少聰明絕頂的作者以無比愛心孵育而成的經典名著。只要你能夠找到屬於你的好書,它們自然會在你捧讀之際吐露芬芳,因為這些書正是專為你這樣的讀者量身訂製的。

千萬別想像自己一坐下來,就能洋洋灑灑列出完整的興趣族譜,事實上,很可能多坐上幾次也不見得能夠完成。這般不斷省思、想像及構圖的過程,很可能是耗費心神的腦力激盪。這份清單應該要能不斷擴展演進、枝繁葉茂,才能夠對你越來越有價值。你可以隨時在其中發展出新的脈絡,無須承擔任何必須閱讀某些書的義務或壓力。別忘了,這些書都只是入圍而已。

當你建立這份清單後,便會發現到,其實你所完成的不只是寫下自己興趣所在,也同時設定了你的人生目標。你的每個目標都將透過閱讀的力量去達成,無論這些目標是提升專業能力、學習新的技能,或者像是旅行或培養人際關係等等。你的入圍好書名單,絕對不僅只是你未來閱讀軌跡的導覽,更是你未來人生的指引。

跟著專屬的入圍藏經閣追夢去!
你家中多半已有幾本預計要讀的書,建議你將這些書升級成為進階版的「待閱藏經閣」,讓你能在書架上分門別類地逐漸累積藏書,這些便是根據你苦心思索經營出來的入圍好書名單,所網羅而來的寶藏。千萬別讓這個藏經閣只有五本書,最好擴充到五十本、上百本或更多。
初具規模的入圍藏經閣,會在不斷豐富元素的過程中,日益增長你的閱歷、知識學習與休閒娛樂。二十世紀頗負盛名,同時著有膾炙人口名著的義大利小說家伊塔羅‧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曾說過,他個人藏書中有幾近一半是預計要讀的,甚至他更建議:「在書架上保留一部分空間,留待驚喜和不期而遇的可能。」

找到會報好書明牌的貴人
建立入圍好書名單的另一項好康就是,能讓你在認識新朋友與旅行時,加倍精采有趣。
假設你對花花草草很有興趣,但在這個階段的人生規劃中,不可能有時間照料一座花園。何不將先園藝加入你的入圍好書主題,並開始收集一些評價不錯的書,至少你目前能為這項嗜好貢獻這些時間。
然後,假設你在度假時參觀了一座花園,剛好遇上在那裡工作了二十五年的園藝家,聊天時你順便問她覺得哪些園藝書籍比較實用,她迫不及待地與你分享她最愛不釋手且已倒背如流的兩本書。於是你把這兩個書名寫下,同時也記下了他的名字與日期。你瞧,這可不就讓你的園藝之路更往前一步了。
或是說不定,你遇到了某個特殊領域的知名專家,也問他推薦哪些書。總有一天,你會找到一本改變你人生的書,那只是遲早的問題。

運用書評的秘訣
所謂書評,十之八九都是討論該書是否獲得好評。但這種單向觀點究竟對你能有多大幫助呢?
書評提供了一個博學多聞的評論角度,可作為考慮素材之一,但我個人建議將書評視為新書通知之用即可,你可藉此知道有哪些文學或非文學類新書上市,作者是誰、主題是什麼、目標讀者為何。以此觀之,書評是非常方便有效的工具。一本書獲得書評可視為一種指標,畢竟每年出版的書當中,只有二%的書會有書評。
如果書評引起了你對那本書的興趣,你可以把它剪下後夾在書中,當你親自讀完了那本書,再重新讀一次那篇書評,看看你的想法有何不同。

 

二、【K書秘訣】
深入堂奧的腦力激盪閱讀法
腦力激盪閱讀法最著名的提倡者當屬莫提默‧艾德勒(Mortimer Adler)。他所著的《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繁體中文版由臺灣商務出版)於一九四○年出版,並於一九七二年再版,這本書已然成為二十世紀探討閱讀的經典文獻。「一位讀者在閱讀時,若能同時引發廣泛範圍的思考活動,並耗費苦心投入,自然比其他讀者較之加倍高明。」艾德勒認為:「當讀者對自己要求甚高,且對攤開在眼前的書充滿期待時」,這位讀者當然更為出類拔萃。
那麼,除了不斷提問之外,腦力激盪與求知若渴閱讀法應該還要具備哪些條件?經驗老到的過來人都會建議,千萬不要拿到書,就翻開第一頁從第一句開始,一路埋頭讀到結束為止。

要看一本書之前,應該先預覽一下,在數步距離外瞇著眼睛作個觀察,然後再決定要不要切入主題。讓我們看看,這位作者是否有著學術界、新聞界或是其他專業背景?這本書有沒有索引?有參考書目嗎?若有的話,能不能從中找到書中相關內容的一絲線索?(雖然這類建議通常是針對非文學類書籍而言,但事實上許多訣竅也適用於文學小說。)你可以先瀏覽一下目錄,這本書的目錄是簡略概括式的,或是條理分明可作為內容大綱?書中是否有恰似玻璃櫥窗可讓人一目瞭然的圖片?

先花幾分鐘將書中目錄約略條列出來,接著闔上書,稍微回想一下這些目錄成分與其中涵義。你也可以在這時候,對照一下自己對這個主題已有的認識,以及你想從這本書中所獲得的新知。
在初步巡禮之後,便能開始進入探索這本書的第二階段。先從前後跳讀一小部份段落,想像這本書預設的目標讀者是何種類型?若書中附有索引,可以先瀏覽一下大標題,看看其中最主要論述的主題有哪些。再看看這本書是否曾經加印或再版?若有的話,加印或再版時間相隔幾年?然後再次闔上書,在幾分鐘時間內沉澱一下這些資訊,(問這些問題時,有些人覺得開口問出比在心中默想來得更有效果。)

最後則是探索旅程的第三階段,你可以試著讀每一章開頭時的簡介,以及結束前的結語段落。大多數作者都會在這些地方,將他們最重要的觀點做出彙整。
這個過程,有點類似我們嘗試拆解出作者寫作時所依循的綱要。艾德勒認為,藉由這種方式,可以循序漸進地依照個人想法,發展出這本書的綱要,並且能夠透過自己的文字,轉譯作者在書中所要表達的觀點。由於大部份作者都會在開始的前幾個章節介紹相關主題的來龍去脈,因此書的精髓多從中段開始。如果你拿起書就從第一頁第一句開始埋首閱讀,就得要冒著耗費太多精神在「做白工」的風險。

何況,若未經篩選就閱讀,嚴重時甚至可能將原先閱讀的動機就此斷送。試想若因三分鐘熱度而貿然跨入一個陌生領域,很可能會有什麼結果?或許你轉身去做頓午餐來吃,從此以後再也不想拿起這本書了。當你開始閱讀前,最好先讓自己腦中自然產生整本書的內容概要。這樣即使當你讀過不了解的地方(應該會越來越少),也仍能獲得書中集大成的菁華;或是當有的作者寫作順序設計不佳,讓一些很好的內容讀起來不順時,你腦中預先了解的概念也能有所幫助。
我還發現,閱讀之前若先讀過作者簡介,也能提早對作者觀點有更進一步的認識。這類資料可以從文學百科全書與人物傳記辭典中找到。

鳥瞰淺讀的效果
認知心理學家認為當人們心中有所預期時,可以幫助建立記憶,這點與我們的經驗法則不謀而合。預覽一本書就像站在高處眺望,可以讓你對於實際閱讀時將遭遇的內容有所期待。這與你的心智活動運作方式很類似,當你預期出現某些事實與概念時,會在心中預留存放的空間,就像將衣服放進設計得井然有序的衣櫃中一樣。
這種閱讀艾德勒稱之為「鳥瞰淺讀」,他認為非常實用而給予高度評價。這種高角度俯瞰的方式,能在投入「精細閱讀」前掌握書中概念,讓你在研讀時能更駕輕就熟。
雖然這幾個步驟似乎會延長閱讀一本書的時間,但實際上,這個方式能大幅提升消化吸收與加深印象的效率。因此,你能夠花更少的時間將全書讀完,並得到更加透徹完整的理解。

明智閱讀:學習放棄一本書
綜上所述,懷著求知若渴的熱情並使用腦力激盪閱讀法,是閱讀獲益的關鍵要素。換言之,當你無法對一本書產生此種熱情時,那就不該去讀。很多人都會覺得,一旦開始讀一本書之後,就必須得要讀完。這種觀念很像是不想浪費食物而吃光剩菜的心態。做事有始有終當然是個好習慣,但是若因此要逼自己硬啃一本讀不下去的書,就算那本書的地位有多麼崇高,也都是非常不智的行為。你曾有多少次緊抱著難以下嚥的書,心中微弱企盼著堅持讀下去就能漸入佳境,原因只是由於一個不甘心的念頭:「難道這本書就不過如此?這本書那麼受歡迎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書有個最大的優點就是,你只要看其中一小段之後覺得不喜歡,那你就很難有機會喜歡這本書。但我所訪談過的熱切讀者,大部分都是在多年後才琢磨出何時該放棄一本書。其中許多人都是遵循五十頁法則:只要你讀過五十頁後覺得不合你意,那就闔上那本書放它自由吧。
經過多年掙扎後,我終於放棄了讀《罪與罰》。因為我發現當中談的犯罪並不多,關於刑罰的部份也很少。在對它舉雙手投降之前,我已經讀了五十頁以上,事實上應該說,在我放棄並且承認某人認定的經典名著,對另一個人可能是無限苦難時,我已經讀完了三分之二。所以我現在能在任何時間點決定放棄,可以稱得上是(幾乎)擺脫了「吃光剩菜」症候群。

為了鼓勵自己勇於放棄不合自己脾胃但廣受尊崇的經典名著,你可以參考比爾‧韓德森(Bill Henderson)所寫的《毒舌書評》(Rotten Reviews, ISBN: 1-888-88904-7),其中廣羅了各時期暢銷書所曾受過的完整版毒辣書評。而且嚴詞批判的書評作者多半是大文豪。愛默森(Emerson)對珍‧奧斯汀(Jane Austen)的評語是:「我真不懂怎麼會有那麼多的人捧讀奧斯汀小姐的小說,在我看來,她的筆調俗不可耐,毫無藝術價值,格局禁錮在英國社會的可悲習俗中,全然不見任何才華、機敏或是具世界觀的智識。」無論你不喜歡的書是德高望重的經典名著,或是佳評如潮的新書,可以確定的是,這條路上你絕不孤單(說不定還有為數可觀的聲援同志)。
要使自己精於閱讀,你必須挑選大量的入圍好書並抽樣試閱。當你為了是否要放棄一本書而猶豫不決時,只要想想,世上還有遠超過此生得暇品味、不可勝數的精采好書在等著你青睞,又何必執意在聲氣不相通的書上揮霍年華呢?

有口皆碑的記憶秘方
一九四○年代,一位俄亥俄州立大學教授法蘭西斯‧羅賓森(Francis Robinson)發展出一套突破性的大學教材記憶法。這套成效卓著的方法,是根據他稱之為SQ3R的心理學研究而來,也就是瀏覽(Survey)、提問(Question)、閱讀(Read)、Recite(複誦)、Review(複習)。首先將教科書中每個章節瀏覽一遍,然後由上而下依序執行。這個方法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要將教科書中的小標題轉換成問題,例如:「自然主義時期」變成「什麼是自然主義時期?」接著閱讀內文以找出問題的答案;然後試著不看教科書直接複誦答案;最後,休息一下,再複習一遍所學到的知識。

就在羅賓森開發出這套記憶法的同時,另一位在索邦大學研究並授課的學者艾德蒙‧波爾多‧石基理(Edmond Bordeaux Szekely),也設計了一套擷取教科書精髓的類似方法。在他所著的《研究的藝術》(The Art of Study: The Sorbonne Method,ISBN: 0-895-64065-1)一書中,石基理建議讀者在每一頁的重要段落劃線,並在右頁緣寫下該段落的簡潔摘要,在左頁緣寫下這些重點回答了你原先有的哪些問題。利用頁首部分寫下你的意見,頁尾則用以記錄你不懂的地方。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在利用左側的問題來練習複誦。而記錄在頁尾,有關內容重點但你仍不清楚的部份,則很可能是你最有價值的筆記。石基理說:「你可以透過這個記錄,成為自己的出題和閱卷老師。」

目前大學入學推薦制度都承襲相同的基本概念,那就是:最有效率的學習,就是自學。康乃爾大學教授華特‧波克(Walter Pauk)所開發的筆記秘笈中,則是要求學生在左頁緣留下大部分空間,用以記錄在課堂或閱讀後想要問自己的問題,並加註答案。這樣學生就能在複誦或複習時遮住答案。在波克的《如何念大學》(How to Study in College,ISBN: 0-618-04672-0)第七版中,依然建議廿一世紀的讀者採用這種「將問題寫在頁緣」法。

無論你讀完一本書之後希望自己記得哪些內容,構想出能夠以這些論述或概念來回答的問題,絕對是最有效的方法。以巴拿馬為例,我回想時會問自己:「醫院治療瘧疾患者時,採用了什麼難以想像且越幫越忙的作法?」答案是:「在床柱下放盛水的盤子防止螞蟻亂爬,卻使得醫院裡蚊蟲孳生。」這樣你就能從閱讀中獲取更多的知識。

在學習新知之後,如何才能使這個資訊長久為我們所用?大學教科書對這個問題著墨甚深,其中公認的關鍵點,就是在學到新事物後應該及時複誦,並在相隔一段時間後視個人需求複習。最特別的是,複習所需的時間通常非常短,但能讓你在多年後回溯的記憶容量驚人。

大學教科書中,仍引述德國心理學家赫曼‧艾賓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在十九世紀末被視為先驅的記憶研究結果。艾賓浩斯發現,人在學習過後,短時間內便會遺忘大部分。因此,若要抵抗這種自然折損,最有效的方式儘快加強記憶,最好在同一天內就複習。接著在隔天、數天後、隔週、三週後都要持續複誦。這些複習只需幾分鐘,就能對長期記憶的提升有顯著成效。而雖然這種技巧最適用於教科書和非文學類書籍,但如果你想要用來記住《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繁體中文版由遠流出版)裡每個角色的名字,又何嘗不可。

華特‧皮特金(Walter Pitkin)說:「你花在閱讀上的每分每秒都是投資,理應得到高獲利。但要想獲利,你必須竭盡心力以最有效的工法,萃取出書與文章內的菁華並封存原味。」而且,千萬別忘了做筆記。「筆記簿可不是守財奴用來私藏寶物的金庫。而應該像是工具箱,要每天打開來使用才對。」

速度無關閱讀品質:速讀今與昔
一九六○年代曾經非常盛行學習速讀。至今我仍記得伊凡琳‧伍德閱讀動力學(Evelyn Wood Reading Dynamics)的大幅報紙和看板廣告。我在加州拉密撒市(La Mesa)的希利士(Helix)中學就讀九年級時,校內有教速讀。我們把教室的燈關上後,史旺狄曼(Schwendiman)老師在螢幕上投影出文字,我只記得看著一大堆字以快得不能再快的速度不斷閃過,心中充滿沮喪。教室中不時傳來緊張的竊笑,大家東張西望地想看看是否真有人能讀那麼快。我覺得自己的閱讀速度曾經一度變快(或許是因為害怕史旺狄曼老師)。但我不認為這種方式能帶來持續性的效果。

六○年代是所謂的「太空時代」,因此大家都認為速讀是訓練人類因應資訊不斷暴增的科學方式。如今已然邁入「知識時代」,卻很少人聽過速讀。雖然還能找得到伊凡琳‧伍德的速讀訓練,但過去為期六週的課程,現在卻只開辦單日研討班。這是怎麼回事呢?
這突顯出速度並不重要的事實。關於資訊爆炸,根本沒有魔法配方能加以解決。即便你能以超乎想像的速度閱讀,但速度本身不過是擅於閱讀的部分條件,而且並非重要條件。

莫提默‧艾德勒在《如何閱讀一本書》於一九七二年再版時,特別提到了他稱為「曇花一現」的速讀課程。他承認,這只能訓練眼睛的速度,而無法訓練思考。他在書中寫道,只要簡單地以手指當做指針,嚴格要求自己依照這個模式閱讀,就能使閱讀速度增快兩倍或三倍。艾德勒認為,速讀能夠幫助人們對一本書的內容有基本認識,但是無法幫助你真正理解書中的涵義。因為理解所依靠的是大腦的思考速度,而非閱讀速度。他建議大家若有興趣可以去參加速讀課程,因為速讀並無害處,但同時幫助也不大。

速讀與成為優異讀者之間的關係,就好像跑得快之於成為優秀的網球選手一樣。我訪談過的所有專業讀者,包括編輯、作家、出版商、書商和書評人,都不認為速讀課程對他們有任何影響。事實上,這些人絕大多數還認為自己的閱讀速度很慢(當然這純粹是個人主觀認定)。只有兩個人覺得速讀課程讓他們受益良多,這兩人正好都是律師,他們將速讀技巧主要運用在檢閱冗長的法律文件上。

我們可以稍微回想一下,我們常因娛樂或學習的目的閱讀各種書,當你偶爾放下手邊的書凝望遠方時,是否正是閱讀過程中最耐人尋味的片刻?此時雖然閱讀速度為零,但心中才思敏捷無可羈絆。詩人奧利佛‧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曾說:「書的精采之處,不在論述的見解,而是絃外之音帶給人的啟發;就如同音樂的動人之處,不在曼妙的旋律,而是迴盪在我們心中的震顫。」

創設閱讀課程的伊凡琳‧伍德本人,曾接受訪問而被問到,是否真的能以每分鐘一萬五千個字的速度讀完一本小說,她的回答是:「當然可以。但是誰會想這麼做呢?」

鍛鍊出有彈性的視角廣度
當然速讀也不是一無是處,其中許多技巧能幫助閱讀速度慢的讀者加快速度,還能使人更有效率地掌握到論說文的主旨。這些技巧包括避免回顧(閱讀時眼睛往回跳去找剛才沒看清楚的字彙或詞句)、避免默念(閱讀時下意識地在口中喃喃念著),以及擴展視寬(每一眼能夠看到的字距),因此能讓你在閱讀時以詞句為單位而非字彙。威廉‧哈沃‧阿姆斯壯(William H. Armstrong)在一九九五年寫的《讀書真是苦差事》(Study Is Hard Work,ISBN: 1-567-92025-X)中告訴大家:「只要認真練習一年,訓練自己視寬增加而使眼睛每次看到更多字,這絕對能受用終生。」

深受好評的教科書《如何讀得又快又好》(How to Read Better and Faster,ISBN: 0-690-01528-3)作者路易斯(Norman Lewis)就強調,能使自己的閱讀速度有所彈性是件非常重要的事。他同意莫提默‧艾德勒與伊凡琳‧伍德兩人的看法,認為不同的書應該以不同的速度去讀,而閱讀同一本書時,也可視個別目標而採用不同的速度。

因此,沒上過速讀課程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務必練習以不同速度閱讀不同的文本,畢竟熟能生巧。讓自己能以快跑速度一眼掠過簡單的資料,而在需要多花心思的內容上又能放慢速度。當你的閱讀技巧更為純熟且富有彈性,便能漸漸成為駕輕就熟的讀者,這就好像兼具技巧與彈性的音樂家能夠輕而易舉地發揮一樣。前英國首相的父親以撒‧迪斯萊里(Isaac DIsraeli)曾說,如同思考與寫作各有其訣竅,「閱讀有其藝術技巧。」這是一項可以用畢生時間琢磨焠鍊的藝術。

該不該在書裡做筆記
當你正沉浸在一本精采的小說、隨著情節高潮迭起而情緒激動時,此刻根本無暇也無須在書上做任何記錄。但如果你正在讀某人的論述以了解更多知識,那麼在書上寫下心得就非常實用。
如果你已經開始寫,我會鼓勵你繼續下去,並且反覆練習讓自己做筆記的技巧更為進步。如果你不曾在書中做過筆記,我會力勸你立刻跨出第一步,雖然這很可能違背某些人的本性。

我曾在李文哲公司網站上為此寫過一篇專欄,文中將會在書上做筆記的人稱為「走過必留痕跡」一族,而不會的人稱為「文物保護主義」一族。結果才短短一個星期,就有兩千多個讀者自動分成兩派人馬,各持己見在線上激烈辯論起來,其中亦不乏滔滔雄辯者。不過尷尬的是,兩大陣營都堅決主張自己是基於愛書成痴的理由才這麼做。

一位「走過必留痕跡」一族說「沒做過註記的書等於沒人愛。」另一位則說「沒有註記的書,就像沒沖洗的底片、沒開瓶的酒、沒調音的小提琴一樣。」
而文物保護主義一族的意見正好相反,其中有一位說:「我永遠不會在書上寫筆記,我的想法是我自己的想法,書應該保有它原有的純淨樣貌,要寫筆記應該拿筆記本來寫。」還有人堅持:「光想到要在我的書上寫字,或即使只是把書角折起來做記號,就讓我退避三舍難以恭維,不然這世上要書籤何用?」

還有一部分人採持平立場,但還是有問題,就像有位文物保護主義一族心不甘情不願地說:「唉,我是個文物保護主義一族,曾經多次試著想加入走過必留痕跡一族,但結局總是慘不忍睹。我也希望自己能夠在書上寫筆記,但真的就是辦不到。」
針對為此所苦的讀者,現在只要用便利貼,就可以讓他們在書裡寫筆記,而不用真的寫在書上。而許多「走過必留痕跡」一族都認為,在書中寫筆記非常有助於理解與記憶,這個觀點的確跟很多思想家不約而同。一九三○年代,哈佛大學文學系教授約翰‧李文思頓‧羅茲(John Livingston Lowes)就建議讀者利用書扉頁或前後襯頁,寫下自己對書中哪些標題感到有興趣並標明頁次(襯頁就是書封面或封底內的空白頁)。

三、【聽書樂趣】
有聲書的四大驚奇
我第一次發現自己開始出現沉迷有聲書的初期症狀,是在聽了名主持人大衛‧凱斯(David Case)唸著小說家弗瑞德里克.福賽斯(Frederick Forsyth)在《胡狼末日》(Day Of The Jackal,繁體中文版由星光出版)其中一段情節,這使我宛如中了魔咒般,開車抵達目的後卻不肯下車,就像許多投入有聲書懷抱的人一樣,我坐在車上一直聽下去而無法自拔。

在十年內,我透過這個有聲方式聽了超過一百本的全本有聲書,而且完全改變了我的生活。讓我在創業、照顧小孩兩頭燒的忙碌生活中,還有辦法能夠繼續我的閱讀旅程。由於我每天開車上班的時間大約只有二十分鐘,所以我在洗碗、運動和洗車的時候都戴著耳機隨身聽。歷史和傳記始終是我的最愛,尤其是史學家威廉‧曼徹斯特(William Manchester)寫的邱吉爾傳,和大衛‧麥卡勒(David McCullough)的所有作品。另外還有史考特‧伯格(Scott Berg)寫的《林白傳》(Lindbergh,繁體中文版由麥田出版)、羅斯‧金恩(Ross King)的《圓頂的故事》(Brunelleschi’s Dome,繁體中文版由貓頭鷹出版)等等我也都聽了。(我一定都會去買一本精裝書以便做筆記,而且可以在聽有聲書的同時也看到文本。)

當年首度將有聲書介紹給一般大眾時,曾因幾點驚奇發現引起喧然討論。第一點就是,一邊開車一邊聽有聲書,並不會對駕駛造成干擾,反而有舒緩情緒的效果。
打從在車上聽有聲書後,我就發覺自己開始不會對馬路上每天都在上演的瘋狂景象感到焦躁難耐。而且這不只是我個人經驗而已。美國有聲書出版協會的會長艾琳‧哈頓證實了這點:「你再也不會為了路況氣得跳腳,當你全神貫注在聽一本好書的時候,就算有不長眼的傢伙擋路,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

第二點是,作者本身不見得就是本身作品的最佳配音員,寫作與朗誦是迥然不同的兩門藝術。要想找到一位善於朗誦的作家,機會就跟想找一位歌聲優美的舞者一樣微乎其微。喬治‧圭道(George Guidall)曾錄製過上千本有聲書,他說:「我的工作是將一種藝術形式完全轉換成另外一種,寫作是作家的專業領域,而我則是專精於讀誦藝術。」他認為這也是一種表演型態,「但是扮演一個角色跟表演一本有聲書的方式不同,事實上我只是替作者發聲的代言人。」如同許多音樂表演者一樣,高薪的專業配音員能夠走進錄音室坐下後,完全不用彩排就直接上線錄音,這樣才能節省昂貴的錄音室費用。其中的佼佼者更是被爭相邀請錄製成千上百的書。

現在有個兩全其美的折衷作法,就是會邀請作者錄一段作品的簡短介紹,或是在有聲書結束前做一段作者訪談。這樣可以讓聽眾有機會聽到作者本人的聲音,也能因此對作品有更深入的認識。
第三點是配樂。雖然在電影、戲劇和廣播裡,配樂都可說是當中的靈魂角色,但在有聲書中卻會使人分散注意力。有時在有聲書或是每個章節開始時,穿插幾個小節的音樂片段會有不錯的效果,但是若在讀誦時襯以背景音樂,就會造成干擾。

第四點是有關演出一本有聲書的演員人數。即使是角色複雜並有大量對話的書,還是只由一位配音員分飾多角的效果較佳。若有聲書製作人採用多位配音員來飾演不同的角色以擴大演出格局,便會使製作過程類似廣播劇。如此一來,配樂和音效也會順理成章地成為增色元素。問題是書的內文並不是廣播劇本。優秀的配音員都能以豐富的聲音變化來區別不同的角色,而且採用同一個人的聲音,更能讓聽眾感覺自己是在聽同一本書。

你會是愛聽書的人嗎?
哪一類的讀者會最快轉變成為有聲書聽眾呢?杜法‧希屈說:「性別不拘,平常就日以繼夜、全年無休,天生具有雄心勃勃的A型性格,精力像是永遠用不完的人。」他還歸納說,這種人多半是三十到四十歲之間,因為年輕人會全心專注在打拼事業上,因此讀的多半不離商業理財和專業類書籍。「但當他們年齡漸長、各方面基礎穩固後,便會發覺到還有另外一個亟需耕耘的領域,那就是精神層面的生活。」

《有聲書評》(AudioFile)雜誌的發行人兼總編輯蘿賓‧惠頓(Robin Whitten)曾說過:「越是忙碌的人,得花越多時間在車上。」
康乃爾大學圖書館館長莎拉‧托馬斯(Sarah Thomas)就是一個最貼切的寫照。從一流女子大學史密斯學院畢業後,接著又從首屈一指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拿到醫學博士,莎拉自是遍覽群書,而且對書有無比的熱愛。為了妥善管理康乃爾大學的十九所圖書館,她的手下共有五百位館員。她說閱讀不只豐富了她的人生,更能使她與上司和部署間的關係更貼近。由於是個職業婦女,因此她能夠坐下來看書的時間自然是少之又少。

莎拉在車上聽的第一本有聲書是彼得‧梅爾的《山居歲月》(A Year in Provence,繁體中文版由季節風出版),而且還因為該書是由濃濃的法國腔朗讀出來而雀躍不已,她說:「我真的很驚訝,先前我低估了這個媒介的發揮空間。你可以想像一下,比如說茱莉亞‧葛拉絲(Julia Glass)的《三個六月天》(Three Junes,繁體中文版由臺灣商務出版)這本書,內容是講一個蘇格蘭家庭的故事,如果你是聽以蘇格蘭腔讀出來的有聲書,跟一邊讀一邊自己想像相比,前者會使這個故事生動逼真多少倍。」

傑瑞‧加利森(Jerry Galison)則是另一位因有聲書而徹底轉型的認真讀者。他是加利森公司的創辦人,專門為博物館製作精美細緻的賀卡。傑瑞住在紐約市,每天都戴著耳機步行上班,單趟需要三十分鐘,最常聽的是人物傳記。他說:「其中很多都讓我驚豔不已,甚至偶爾有些精采情節,若非正好遇到繁忙的路口,我應該會停下車站起來鼓掌叫好。而每當提及主人翁辭世時,我都會情不自禁地熱淚盈眶。這些體驗真是我人生中最棒的部份。」

書是為了記錄語言而發明的
在有聲書剛起步時,業界曾一度認為將會完全取代文字閱讀。由於這個替代品的效果出人意表地好,有時甚至比鉛字印刷的書更來得出色。表面上有聲書似乎作勢要搶占印刷書籍的龍頭領導地位,但實際上卻正好相反。如同史詩《貝奧武夫》(Beowulf)和其他許多故事一般,《伊里亞德》與《奧德賽》也是代代相傳的口述文學,最後才形諸文字。人類發明書籍時,目的也是為了能夠公開朗讀,通常都是由教堂的主事者,對目不識丁的會眾宣揚誦詞。文字書寫就如同樂譜,是為了藉此對大眾準確傳達出相同的聲音。

古代的禮拜書通常都融合了音樂與文字,以標示儀式進行中應於何時交替唸誦與唱讚。
後來僧侶開始嘗試默念經典時,還曾被認為是怪裡怪氣、故弄玄虛,甚至是對神不敬的舉止。演變至今,我們已經習於安靜的閱讀方式,但也會很容易因此忽略掉書從故事所承繼而來的特性。有聲書只不過是將印刷書無聲保存下來的語言,重新賦予它原有的聲音。

有聲勝無聲的時刻
試想當書中角色各自說著不同腔調的方言,且對話又很頻繁時,會是什麼狀況。對印刷書而言,作者通常會拿著手稿反覆念出聲,以求透過換字模擬出正確的聲音;而讀者在閱讀時則要試著在腦海中重現這些聲音,並且無聲地想像聽起來的感覺。有時候,一旦發音不對,很可能連是誰說的話都辨識不出來,更別說要想像聽起來的感覺了。

而對有聲書而言,則有所不同。製作有聲書時會先由一組研究人員檢查發音,甚至請專家來確認像是某個印度城市、某種中國武器、或是一件十六世紀農夫的衣服該如何發音。接著錄音監製會在通過試音、能恰如其分模仿出主要口音的配音員中選角,並且選定每個人配音時的音調以區分出不同角色。如此一來,聽眾不再是看到引號內的字體與縮排的段落,而是真實聽到配音員透過抑揚頓挫的音調變化,辨識出不同的角色。

在某些狀況下,相較於印刷品的中介方式,透過有聲書更能直接有力地將作者的意思傳達給讀者。《有聲書評》的蘿賓‧惠頓(Robin Whitten)就說:「對讀者而言,對話與方言的傳達,在許多情況下,與其用印刷字體還不如以聲音來得更容易理解。」她舉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lkner)常使用的長句和語法為例,藉由配音員馬克‧海莫的完美演繹,「完全傳達出福克納心中的樂章」;而黑人女作家佐拉‧赫斯頓(Zora Neale Hurston)在《凝望上帝》(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ISBN: 0-060-93141-8)中「使用了艱澀的方言,但經由蘿比‧迪(Ruby Dee)或蓮恩‧希格彭(Lynne Thigpen)的詮釋,簡直是唯妙唯肖。」

甚至有些有聲書,能讓書架上的灰姑娘搖身變成公主。蘿賓說,印度女作家阿蘭達蒂‧洛伊(Arundhati Roy)的第一部得獎小說《微物之神》(The God of Small Things,繁體中文版由天下文化出版)對她而言就是如此,她說:「我讀沒多久就被一大堆人名弄得暈頭轉向,雖然這本書獲獎無數,但我真的讀不下去只好丟到一邊。」但當她聽了有聲書後:「這本書變成我最心愛的有聲書,同時也是最愛的書之一。」

有時一邊閱讀文字一邊同時聆聽,對於提升理解程度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古文。佛羅里達亞特蘭大大學英文系教授丹尼爾‧摩塔夫(Daniel Murtaugh)同時也是研究英國詩歌之父喬叟(Chaucer)的專家,他認為要讀懂喬叟就必須以他當時所用的中古英文來讀,而聽發音標準的有聲書是最為簡便的方法。
「錄音書」公司的克勞蒂亞‧哈沃曾說,每本書都有自己的聲音,只要配音得宜,絕對比單讀文字時能從書中獲得的感受更加完整。

你「挺」了這本書嗎?
當古騰堡(Gutenberg)第一次展示活字印刷版時,批評者對他的發明嗤之以鼻,他們認為手抄本才是符合高尚體統的書,而印刷本只是廉價的複製品。目前有聲書的發展,也正處於類似的搖籃時期,仍有許多讀者對有聲書持保留的態度,認為那不算是真正的閱讀。

我認為這跟語言上慣用的說法有關。當我們說「讀」了一本書,表示我們是坐下來安靜地從頭到尾讀完一本印刷書上的文字。但我們沒有適當的動詞可以來形容完成了一本有聲書的閱讀,只能說「聽」完一本書,而「聽」這個動詞好像是小孩子還不識字前的學習方式。李文哲出版社的編輯蜜姆‧哈里遜(Mim Harrison)也是個有聲書愛好者,她也苦無適當詞彙來形容這個過程。因此現在她跟我都會開玩笑地說:「你『挺』(ristening)完了那本書沒有?」雖然聽起來有點奇怪,不過,就算是為這種新的藝術形式創造出一個新詞也未嘗不可。我預期在不久的將來,當越來越多讀者體驗到才華洋溢的配音員能賦予書的魔力後,就能漸漸去除大家對有聲書的偏見。

生逢此時的絕妙福利
從事配音工作的喬治‧圭道曾說:「我認為,聽別人對自己說故事,是人類的基本需求,因為這會讓我們感覺到有人在關心我們。」
當年紀漸長而視力退化,若有人能在身邊唸書給我們聽,何嘗不是人生最幸運的事之一。就像密爾頓在四十歲時雙眼全盲,就是由女兒們在身邊為他朗誦;還有二十世紀影響最深遠的偉大讀者柯利夫頓‧費迪曼,後來也是由女兒安娜代為唸書。
而現在我們能隨時隨地選擇聽自己喜歡的書,而且是由一時之選的專業人員為我們讀。藉此更能聽到許多難能躬逢其盛的故事,而使人生加倍精采。

四、【分享喜閱】
以書會友
讀書會指南《該讀些什麼?》(What to Read?)作者米基泊爾曼(Mickey Pearlman)解釋,早在美國殖民時代,讀書會就以婦女研習團體形式興起。大衛拉斯金(David Laskin)和荷麗休伊斯(Holly Hughes)在《讀書會書籍》(The Reading Group Book)中形容,一八○○年代初期,婦女「讀書派對」相當風行。南北戰爭以後,這些婦女團體擴散到全美各地。許多轉變成各式各樣的婦女服務組織,然而書籍討論團體的形式則根深蒂固。

讀書會也是終身學習的體現,一如一八三○年代由喬西亞赫布克(Josiah Holbrook)提倡的美國書院運動(American Lyceum movement),以及承繼其後、於上個世紀興起的學托擴運動(Chautauqua movement)。威廉‧金澤(William Zinsser)在《美國名勝》(American Places)一書中,活靈活現地描寫這些源自紐約學托擴地區的演說、閱讀、音樂會和討論會如何傳遍全美,直到一九二○年代廣播興起之後才沒落。今日的讀書會仍保留這種美式的自由自學傳統。從另一方面看來,讀書會讓數百萬讀者能夠透過書籍而凝聚,而且這種以書會友形式也比跟親友閒聊更知性。

你沒發現的寶藏
在我訪問讀書會成員之前,我料想他們可能會發牢騷,抱怨必須讀自己不喜歡的書。然而意外的是,成員最常提到的第一個好處就是讀自己不主動讀的書,而且他們幾乎每一本都喜歡。
珞依‧威廉斯(Loie Williams)加入波士頓地區一個讀書會已有六年時間,她直接地說:「我真的很喜歡。我讀了自己通常不讀的書。」傑瑞蓋利森則說:「過去幾年內我們讀了五十本書,坦白說,這當中我會主動讀的大概只有四、五本。」閱讀後大多數書他都喜歡。

透過讀書會,從書獲益更豐
讀書會成員有志一同提到的第二項好處,則是他們在經過團體討論後,收獲比自己閱讀時更多。
珞依威廉斯解釋,一個人讀書時,「通常事後我不太會花時間再去咀嚼,仔細思考。我還有下本書要讀。我拿起下一本書,沒有真正去思考前一本書。」然而跟讀書會一起閱讀時,「即使不怎麼著迷,我還是可以得到不同的觀點,而且會去思考、享受,獲得更多。」
「其他人可能指出一小段重要章節,是我先前漏掉的」,蘇珊賀伯特說:「或者你會聽到某個觀點,然後想到『我從沒這麼想過,不過他說得沒錯』。」
傑瑞蓋利森也有同感。「有時好不容易讀完一本書,看到其他聰明人不但讀完而且收獲很多,我就自相慚穢。」

心靈的健身俱樂部
我訪談的對象中,有些人因為讀書會而把想法化為具體行動。有些人認為加入團體,就像加入健身俱樂部或上運動課,責任感能發揮大作用。
「除了閱讀期限的壓力,還有必須參與討論,讓我重拾閱讀的習慣」,笛‧穆斯達卡斯(Dee Moustakas)解釋,她加入佛羅里達州羅德岱堡的讀書會,成員每月定期聚會。
笛身兼廣告撰稿人和編輯兩職務,她向來喜好閱讀,但是在打拼事業的過程中卻放棄了這項最愛。

笛現在五十出頭,她說,自己閱讀數量從三十多歲起銳減剩每年只有幾本。「那時我正在全力衝刺事業」,她說:「我對於雜誌和業界的書倒是讀得很勤。好笑的是,我家裡滿坑滿谷都是書,我只買而不讀,家裡大約三十、四十本都只讀到一半。現在我把它們都讀完了。」
笛說加入讀書會是「真正改變生命的體驗」。她說:「我很自豪能夠挪出時間這麼做。要說『我沒有這種閒功夫』實在很容易。」

那麼她究竟如何挪出這些時間?
「說來好笑……」,笛解釋,她先計算當月所需閱讀的頁數,然後除以日數,如此一來就知道每天必讀的頁數。「我早上到了辦公室、或者吃過午飯的第一件事,就是閱讀當日的頁數。我每天至少讀一個小時,週末可能讀好幾個小時。」
那麼她現在不做的事有哪些?「我現在比較少看電視了,而且我以前老在辦公室裡找些不花腦筋的事來做,例如玩上幾局電腦接龍、踩地雷,但是我現在不那麼做了。我不覺得以前浪費時間,但是現在對於時間的管理比較有效率。」她補充說:「很高興現在找回對自己很有意義的東西。」

一些實用的讀書會建議
讀書會可不可以配合個人的行程也很重要。有位朝九晚五的女性加入一個由家庭婦女組成、在中午聚會的讀書會。她遲到又早退,最後只撐了四個月。
對於有聲書愛好者而言,能不能用耳朵而非眼睛閱讀有天壤之別。為了配合非使用有聲書不可的同伴,笛穆斯達卡斯的讀書會在選書時,一向只挑同時出版未經刪節有聲版本的書籍。

閱讀與討論深度當然也是關鍵因素。我訪問過一名女子,她就因為讀書會過於嚴肅而離開,她希望從閱讀中獲得輕鬆的喜悅。
引言人或輔助者也有大影響。有些讀書會是由成員輪流擔任討論引言人,有些則向外聘,其風格也大異其趣,從權威教育家到自視為輔助者皆有。
瑞秋傑考森所採取的角色是輔助者,「你將會聽見相互牴觸的意見。每個人的看法只要能以文本佐證,都具有同等價值。我希望大家各自獲得領悟。」

團體中的個人成長
還有許多不同類型的讀書會,例如網路或大眾媒體讀書會,其中當紅的正是電視脫口秀主持人歐普拉(Oprah Winfrey)與觀眾建立的讀書會。此外,西雅圖公立圖書館華盛頓圖書中心主任南西‧博爾(Nancy Pearl)推動「一書一社區」計畫,讓全美各城市起而效尤,希望藉由廣大市民閱讀同一本書,引發廣泛討論,現在這個計畫也蔓延到小讀者和他們的家庭。能夠引發你的興趣,讓你的閱讀生命開花結果的團體活動不只一種。

要不要加入讀書會,牽涉到「團體參與」的古老權衡取捨。你犧牲部分個人自由,換得從討論衍生的見解。就某種程度而言,閱讀的目的就是要擴展對於世界和世人的知識,因而值得加入團體。傳奇愛書人約翰生(Samuel Johnson)說:「缺乏生活知識的書籍一無是處,書籍除去生活藝術還能教什麼?」

運動課程能督促你伸展平時不用的肌肉,讀書會則能督促你超越原有的見解。我詢問瑞秋傑考森,讀了那麼多書,並帶領那麼多討論,對她個人而言有什麼樣的意義。「閱讀證明你的生存」,她說:「真千萬確,這正是讀書會的終極目標:你生命中的各種處境與難題,好與壞,渴望、希望與絕望從中獲得證實。你不是孤單一人。」

一生愛書
在本書開頭第一頁,我說過能幫你找出更多時間閱讀。希望你可以從本書得到靈感,外加你自己發現的心得,從此深深地愛上書籍;這份愛不光是曾經擁有,而是天長地久。如此一來,你就不愁沒時間閱讀,時間自會找上你。自然而然你會放棄一些事物,增加閱讀的時間。至於要放棄哪些事,將由你自己決定。

最後,我希望你可以排除其他目的,純粹享受閱讀。讓一個好故事緊緊扣住你的心弦,讓自己沉浸於這種人類獨有的樂趣,恣意放縱其間。除了蒐集學習用書,也蒐集讓你哭、讓你笑,讓你顫抖,讓你全然忘卻真實世界的書籍。它帶給我們的好處,遠遠超過我們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