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楚該不該要

2006111416:13

分清楚該不該要

【聖嚴法師/文】

問:師父常說,現代人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但是,就是因為想要,才有消費,社會經濟也不斷滾動。想要,滿足自己的欲望,也是人努力的動力。這樣看來,想要的比需要多,也有刺激經濟、社會成長的效果囉?

答:人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物質文明發達之後,刺激每個人希望擁有更多;希望在生活上便利,滿足自己的占有欲,這都不是因為需要,而是想要。

以個人立場來看,這樣無窮的欲望,是一種負擔、一種貪求;如果是對家族、對社會,不是為自己,就是好事了。

有些人想要,但能力不足,買不起自己想要的;如此可能會動歪腦筋,走邪路、走旁門,用各種方法滿足欲望。這不是刺激社會經濟的動力。

如果用自己的智慧、勞力,努力工作,滿足自己想要的欲望,縱然自己飯已夠吃,有房子遮風避雨,是不是還需要再求更多、更好呢?原則是,如果能增進社會大眾的福利,創造時代新風氣,帶來新的活力,或創造新的資源,這樣的好上求好,是應該的。

如果只消費而不生產,消費社會的東西,就是損害他人、圖利自己;讓社會變得混亂,結果自己也會受到傷害。

人要能分清楚能要、不能要,或是該要、不該要。開發自己的智能資源,自己想要、能要,也有能力要的,才能動手去要。

這也就是我說的需要、想要、能要、該要的「四要」。能要、該要的才要;不能要、不該要的,絕對不能要。

最近,我回首孫運璿先生當初對台灣的貢獻,尤其是經濟建設。他在行政院長任內,打下高科技產業基礎,使台灣經濟躋身亞洲四小龍。這是他有能力要的,這些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國家想要。他努力和計畫,結果得到了,就是他該要的。付出多少,得到多少。

如果人在滿足欲望時,沒有考慮自己有沒有能力要、在自己分內是不是應該要,就容易犯錯。有的人在欲望之下,連犯法都不怕了。

有些我們想要的東西,不一定自己有能力要得到。比如說,種稻需要技術,一步步照方法做了,卻還不一定可以收成。若不幸遇上大水災,明明看到快要收成了,卻泡湯了。所以,該要、能要的,還不一定要得到。

2006-04-23/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