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岡城故事 TO KILL A MOCKINGBIRD---書摘

2006121623:55

 作者:哈波.李

不是因為經典才好看,而是因為好看才經典。文/達利 《梅崗城故事》是一本經典小說,也被翻拍成經典電影;無論是小說還是電影,能夠找到的簡單介紹,絕大部份都說「這是一個關於南方小鎮中的白人律師為黑人辯護的故事」。

超越種族的正義當然動人,但是我們會不會無法感同身受?《梅崗城故事》的敘述背景在一九三○年代的美國南方小鎮,身處於廿一世紀東南亞國家的我們會不會無法共鳴?

在閱讀之前要如此自問,當然是因為我們不希望只因「這是一本經典,所以應該被閱讀」──畢竟,像「閱讀」這麼愉悅的事,我們首要關心的,應該是「這本書好不好看」,才決定「我們要不要讀」。

在某種不確定的狀態下,我們開始閱讀《梅崗城故事》。

《梅崗城故事》的背景在三○年代的美國南方小鎮,由主述者思葛以一個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在她六歲至九歲當中的幾年間所發生的故事。除了與哥哥杰姆及友伴荻兒之間的遊戲之外,還有同鄰人的相處、學校裡發生的衝突、小鎮當中埋伏著的種族隔閡及隱而未顯的衝突,以及最重要的,孩子們與父親之間的互動。

看似平常的成長故事,在思葛當律師的父親亞惕接下了一宗替黑人辯護的案子開始,有了巨大的轉變,思葛及哥哥成了白人們惡意攻訐的對象,本來風平浪靜的小鎮,也開始有了掩不住的暗滔。

梅崗城這個美國小鎮,想像起來雖然同我們相距遙遠,但事實上卻是所有人類社會的縮影:有把教規當成萬事基準的基本教義人士、有足不出戶後被誇大渲染成傳說的隱士、有關於族群與階級產生的對立,也有裝模作樣的上流階級。

思葛一邊長大,一邊面臨各式各樣不同的衝擊,開始發現也許所有事情都有表裡兩面、所謂的標準不一定全然正確。這些經驗積累到了法庭部份時達到高點:當事實與大家自以為的「社會標準」相互衝突的時候,善良的人,可能也會做出令人扼腕的判決。

於是我們發現,終身只寫這本書的 Harper Lee,在《梅崗城故事》裡告訴我們:社會標準並不是真理,但它的改變無法一夕成就;成長最重要的課題,就在於學習明瞭什麼時候可以將自己安置在這些標準裡不做反抗,但什麼時候應該為自己的信念挺身而戰。

《梅崗城故事》好讀、耐讀,可以用許多角度一讀再讀。而且,在讀過之後,我們會發現:這本書不是因為經典,所以我們覺得好看。

而是因為它實在好看,所以終於成為經典。

內容簡介

  發生在梅岡城的故事,如今已經成為一則傳奇……

  在這全美最有名的南方小鎮上,每戶人家的門都不上鎖,鎮上唯一的總機小姐只要聽見聲音就知道打電話的是誰。大家做什麼事都慢慢來,沒什麼好急的,反正也沒哪兒好去,而六歲的思葛?芬鵸和她哥哥杰姆,以及鄰居荻兒最大的樂趣,就是想辦法把躲在隔壁老屋的阿布引出來。阿布自從年少做錯一件荒唐事之後,二十年來不曾再出門。

  但是當思葛和杰姆的律師父親答應幫一位黑人辯護以後,他們瞬間成為全鎮的公敵。那些善良而堅信上帝的好人,明知道被告湯姆並沒有強暴白人女孩,卻仍然決定判他有罪……

  《梅岡城故事》藉由六歲小女孩的眼睛,來看形形色色的人性、隱私與哀樂,全書充滿特殊的美國南方風情,慵懶、純真而樂觀,對於人性的不完美與種族歧視雖有著銳利的省思,卻又寬厚包容。1960年出版之後,旋即獲得普立茲文學獎,其影響力至今未曾衰退:它暢銷全世界二十六個國家,光美國一地就銷售三千多萬本。同時它也是美國圖書館重複借閱率最高的書、2001年芝加哥第一屆市民共讀之書、英國青少年最愛的小說之一,更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世紀之書」。

作者簡介

哈波.李 Harper Lee, 1926 ~

  堪稱是當今美國最神秘低調的作家哈波.李,1926年4月28日出生於阿拉巴馬州蒙羅維爾鎮的一個律師家庭,她的童年好友之一就是名作家楚曼?卡波堤(《第凡內早餐》作者),兩人精采的童年生活,活靈活現地寫入她唯一出版的小說《梅岡城故事》中。

  哈波.李原本打算繼承父志,成為一名律師,因此進入阿拉巴馬大學法學院就讀,更一度以交換學生的身分到牛津大學進修。但就在取得學位的半年前,她突然決定休學,1949年隻身前往紐約闖天下,並立志成為「阿拉巴馬州的珍.奧斯汀」。

  哈波.李從七歲就開始寫作,大學時經常發表短篇故事、書評,及撰寫專欄,到了紐約後,一邊在航空公司當訂位員,一邊寫作,作品雖未正式發表,但有經紀人看好她,鼓勵她將其中一篇短篇作品發展為小說。之後,哈波.李得到幾位朋友接濟金錢,便辭去工作專心寫作。以「斯科茨伯勒事件」(Scottsboro Case)為基礎的小說《梅岡城故事》,經過幾次修改後,終於在1960年正式出版。

  「斯科茨伯勒事件」是1931年哈波.李五歲時,發生在她故鄉的一樁真實社會事件。九名黑人青年被指控強暴兩名白人婦女,雖然醫生證明婦女捏造事實,但全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仍將九名被告判處死刑。當時美國北方的自由主義團體和進步團體,都聲援「斯科茨伯勒少年」;美國最高法院則兩度駁回阿拉巴馬州的判決。在民間團體不斷施加的壓力下,阿拉巴馬州釋放四名年齡較小、已服刑六年的被告。最後,除了被判處七十五年徒刑的帕特森(Haywood Patterson)之外,其餘受刑人均准予保釋。

  由於小說的內容引起爭議,在美國南方與西部的學校和圖書館企圖使《梅岡城故事》不得排入學校課程,並從圖書館下架。但最後所有禁書行動統統失敗,而這本書也成為二十世紀的文學傑作之一,改編電影更是影迷心目中最佳文學電影。至今,每年夏天她的故鄉蒙羅維爾鎮都會號召業餘演員,讓《梅岡城故事》中的法庭審判一幕再現。

  儘管家喻戶曉,哈波?李此後卻過著十分低調而神秘的生活,對於外界的毀譽猜測,始終不予回應,也不曾再出版第二本小說。

 

 

第十一章

在我們年紀還小的時候,杰姆和我的活動範圍只限於南邊的鄰居,但等我升上二年級,不再成天想點子折磨阿布.芮德以後,梅岡的商業區反而更吸引我們。但要進城去,必須先經過杜博斯太太的房子,除非我們願意繞路多走一哩。以前跟杜博斯太太有過幾次來往,使我再也提不起興致和她打交道,但杰姆說我總得長大。

杜博斯太太單獨住在跟我們隔兩戶的一幢房子裡,前台階很高,有一位黑人女傭吉珊陪她。她現在很老了,大部分時間都躺在床上,剩下的就坐輪椅上消磨掉。謠傳她保存著一把南方聯邦時期的手槍,藏在她無計其數的圍巾和披肩裡。

杰姆和我都討厭她。當我們經過時如果她正好坐在走廊上,一定會被她那憤怒眼光掃射到,她還會毫不留情地盤問我們的一舉一動,並說出慘兮兮的預言,說我們長大以後會如何如何,其實那都是廢話。另外,我們也早就放棄從她房子對街經過的念頭,因為那反而會讓她提高嗓子,喊得鄰居們都聽見而已。

我們想不出有什麼法子可以討她的歡心,即使我盡量用開心的語氣說:「嗨,杜博斯太太,」我所得到的回答卻是,「醜丫頭,不許對我說『嗨』!妳該說:『午安,杜博斯太太!』」

她挺嚴厲的,有一次她聽見杰姆提到我們的爸爸時,稱他「亞惕」,杜博斯太太居然氣得半死。像她那樣的人,不只是最冒失,更是最不要臉的笨蛋。她有次說我們的媽媽死後,爸爸沒有再娶真是樁可惜的事。世上再沒有比我們媽媽更可愛的太太了,她說,亞惕.芬鵸竟讓她的兒女撒野真是令人傷心。我不記得媽媽的模樣,可是杰姆記得——他常常會告訴我關於媽媽的故事——每當杜博斯太太向我們射擊出這一類的話語時,他會勃然大怒。

 

在經歷過阿布.芮德、瘋狗以及另外一些可怕的事件後,杰姆認定每天傍晚停在瑞秋小姐家的前台階等爸爸下班回來,是一種懦弱的行為,他宣布我們應該盡可能一直跑到郵局轉角處去接爸爸。很多次,爸爸注意到杰姆對於杜博斯太太的話不高興。

「別太計較了,兒子呀,」爸爸總是說:「她是一位老太太了,而且有病,你只要把你的頭抬得高高的,像一位紳士就行。不管她對你們說什麼,都不要讓她惹你發脾氣。」
杰姆常說她一定病得不嚴重,只是自己瞎嚷嚷罷了。我們三人走到她房子跟前時,爸爸總是取下帽子,朝她殷勤地說,「杜博斯太太,晚安!今天晚上妳的氣色真像一幅畫呢。」
我從來沒有聽見爸爸說像一幅什麼畫。但他總是告訴她一些法院的新聞,並且說全心希望她明天過得舒舒服服的。說罷,他又把帽子戴回頭上,當著她的面把我舉起放在他的肩膀,然後在夜色中走回家去。像這樣的時候裡,我就會想到爸爸的為人,他討厭槍,從不跟人打架,卻是世界上最勇敢的男子。

杰姆一有錢就想花掉,在他十二歲生日的隔天,我們下午提早上街。杰姆以為他已經有足夠的錢可以買一架小型的蒸汽引擎,並替我買一枝滴溜溜轉的指揮棒。

那枝指揮棒,我很早就看上了:愛摩商店賣的,那枝棒上裝飾著閃亮的金箔小圓片和繩子,定價一角七分。當時我雄心勃勃,直想著長大以後要去指揮梅岡郡立高中的樂隊。我無師自通,已經可以將一根棒子扔到半空中,在快掉下來的時候又把它接住。我玩棒子已經玩到卡布妮亞一看見我手上有根棒子,就不許我進屋的地步。我覺得有了一根真正的指揮棒,就可以克服這個缺陷。如今,杰姆真大方,肯買一枝給我。

當我們經過時,杜博斯太太正坐在她的走廊上。

「這個時候,你們兩個小傢伙要上什麼地方去呀?」她嚷著:「是逃學吧!我要打電話給你們校長,告訴他!」她把雙手放在椅輪上,擺出一副正經樣。

「呵,今天是禮拜六,杜博斯太太!」杰姆說。

「就算是禮拜六,也沒有什麼特別呀!」她含含糊糊地說:「我不曉得你們爸爸知不知道你們上哪兒去?」

「杜博斯太太,我們從長得這麼高的時候起,就自己上街了。」杰姆把手掌放在人行道以上約莫兩呎高的地方。

「別跟我撒謊!」她大叫。「杰姆.芬鵸,莫蒂.亞金森告訴我,今天早上你弄斷了她的斯卡珀農葡萄樹。她要告訴你爸爸,到時候你會寧願不要再見到白天的亮光!到下禮拜以前,你若沒被送到感化院去,我就不姓杜博斯!」

杰姆從去年夏天就一直沒有靠近過莫蒂小姐的葡萄樹,而且他知道,就算他真的弄斷了葡萄樹,莫蒂小姐也不會去告訴爸爸的。所以,他就隨便否認了。

「你別跟我狡辯!」杜博斯太太咆哮著。「還有妳——」她伸出一根患有關節炎的手指指著我——「妳穿那工作褲作什麼?妳應該穿裙子和短袖上衣的,小姐,若是沒有人教妳學好,    

妳長大了一定會去當吧檯女侍——芬鵸家的小姐在OK咖啡館當吧檯女侍——哈!」

我被嚇唬住了,OK咖啡館位在廣場的北邊,是一個烏漆抹黑的地方。我抓緊杰姆的手,但他卻把我的手甩開。

 

「走,思葛,」他悄聲說:「別理她,頭抬得高高的,擺出紳士的架子來。」

可是杜博斯太太攔住了我們。「芬鵸家不只一個當吧檯女侍的子孫,還有一位在法庭替黑鬼打官司哩!」

杰姆僵住了,杜博斯太太的話已經一槍中的了,她很清楚:

「姓芬鵸的實在忘了本,這世界成個什麼樣子呀?聽我說!」她把手放在嘴上,當手拿開時,一條長長的銀色唾沫拖曳著。「你們的爸爸比他幫著的黑鬼、窮白人好不了多少!」

杰姆滿臉通紅,我拉拉他的袖子,我們走上人行道,一頓攻擊我們家風敗壞的痛罵在後面持續著。反正芬鵸家有一半人都住在收容所裡,所以她才敢這樣罵,可是如果媽媽還在世,我們絕不會落到這步田地。

我搞不清楚杰姆最怨恨的是什麼,然而杜博斯太太對芬鵸家心理狀態的論斷使我生氣。侮辱爸爸的話我幾乎已經聽慣了。可是從大人口中說出來,這還是頭一次。除了關於爸爸的那些事以外,杜博斯太太的攻擊乃是家常便飯。空氣中有一絲絲夏天的暗示——被陽光曬得好熱,而樹蔭下好涼快,快樂的日子快要到來——不上學,還有狄兒。

杰姆買了他的蒸汽引擎,我們又上愛摩商店去買我的指揮棒。杰姆對於買到了東西並不快樂;他把它塞進衣袋裡,靜靜地走在我身邊回家去。路上我差一點撞上狄亞斯先生,他說,「思葛!當心點!」這時,我正把指揮棒朝上扔,沒有接著。等我們走到杜博斯太太家前面時,我的指揮棒因為從地上泥土中撿起太多次,已經弄髒了。

杜博斯太太已經不在走廊上了。

在後來的幾年當中,我常常不明白是什麼力量使杰姆做出了那種事,使他破壞了「兒子呀,你是一位紳士」的契約;對於他最近已經進入自覺正直的情況,我也不了解。關於爸爸替黑鬼們打官司的事情,杰姆可能跟我一樣弄不清楚,我認為他當然是在忍氣吞聲——他有一種天生的寧靜氣質,像一根遲緩的引燃線。因此,對於他接下來幾分鐘的所做所為,除了說他突然發瘋了以外,實在沒有其他更好的解釋。

事實上杰姆的行動也正是我所要採取的,如果我不是受到爸爸約束的話。我們剛走到杜博斯太太的門口,杰姆一把抓住我的指揮棒,啪答啪答地跑上台階,跑進她的前院裡,完全忘記了爸爸所說的每一句話,完全忘記她圍巾底下藏著一把手槍,也忘記了就算杜博斯太太抓不到他,她的下女吉珊還是有可能會逮著他的。

他把杜博斯太太的每一株山茶花都弄斷了,地上散亂著綠色的花蕾和葉子,但他的氣還沒消。他把我的指揮棒抵著膝蓋拗彎,折成兩段,扔到地上。

於是我大聲尖叫,而杰姆使勁拉住我的頭髮,說他不管,若是遇見機會,他還會再幹上一場的,又說如果我不住嘴,他就要把我的頭髮一根一根拔掉。我不肯住嘴,他踢我,我站不穩,撲倒在地上。杰姆猛地拉我起來,神情中好像有一絲歉意。可是我們什麼也沒說。

那天傍晚我們不想去接爸爸回家。我們在廚房裡躲躲閃閃,直到卡布妮亞把我們趕了出來。靠著巫毒教的魔法,卡布妮亞似乎完全知道了下午的事。她不大贊成姑息,可是她卻給了杰姆一塊熱烘烘的餅乾,上面塗了奶油,杰姆掰成兩半,跟我共享。那味道就跟棉花一般。

我們走到客廳,我拿起一本橄欖球雜誌,找著一幅狄西.豪威爾的照片,指給杰姆看,說:「這人像你!」這是我所能想到對他最好的恭維,可是沒有用。他坐在窗邊,在一張搖椅裡縮成一團,愁眉苦臉地等著:日光漸漸暗淡了。

過了兩個地質年代後,我們終於聽見爸爸的鞋跟刮擦著前台階的聲音。屋門碰地一響,靜了一下——爸爸走到了穿堂帽鉤那兒——隨即我們聽見他喊著,「杰姆!」他的聲音如同冬天的風。

爸爸扭亮客廳天花板上的燈後,僵住不動,發現我們在那兒。他一手拿著我的指揮棒,它那污穢的黃色穗子拖在地毯上。他伸出他的另一隻手;掌心裡是一些肥嘟嘟的山茶花蕾。

「杰姆,」他說,「這是不是該你負責的?」

「是的!」

「你為什麼要做出這種事來?」

杰姆低聲下氣地說,她說你替黑鬼和窮白人打官司。

「就因為她這麼說嗎?」

杰姆的嘴唇蠕動著,可是他那聲「是的」卻聽不見。

「兒子呀,我很清楚你為了同學們說我替黑人打官司一直在煩惱著,可是對於一位生病的老太太做出像這樣的事,是不可饒恕的。你一定要去跟杜博斯太太道歉,」爸爸說。「道歉完了就立刻回家。」

杰姆站著不動。

「去,聽我的話。」

我跟著杰姆走出客廳。「回到這兒來!」爸爸對我說,我退了回來。
爸爸拿起《莫比爾報》,在杰姆空出來的搖椅上坐了下來。無論如何,我實在無法理解,他怎麼能滿不在乎地坐在那兒看報,讓他唯一的兒子冒著被聯邦軍隊留下的手槍打死的危險。當然杰姆有時也會跟我唱反調,讓我恨不得殺掉他,可是,他到底是我唯一的哥哥呀!爸爸似乎並沒有察覺到這一層,要不然就是他明知道卻不理會。

我恨他這一點,可是人在遇見麻煩事的時候,就很容易感到疲倦;不一會兒我就蜷縮在他的膝蓋上,他兩隻胳臂摟住我。

「妳太重,搖椅搖不動了!」他說。

「你一點都不關心哥哥會出什麼事!」我說,「他都是為了你,你反倒叫他去挨槍。」

爸爸把我的頭放在他的下巴底下。「現在還不是煩心的時候呢!」他說。「我從來沒有想到他會做出這種糊塗事——我還以為又是妳替我惹麻煩了呢!」

我說我不懂為什麼要忍氣吞聲,學校裡我認識的同學沒有一個人是怕事的。

「思葛,」爸爸說,「到了夏天,還有更糟糕的事需要你們忍耐……我知道,這對妳跟杰姆很不公平。不過有時候我們必須努力把事情做好,自己約束好自己——唔,我現在唯一能說的是,等妳和杰姆長大了,回想起這樁事來,說不定你們會認為我並沒有讓你們丟臉。湯姆.羅賓森案,牽涉到一個人的良知——思葛,如果我不設法幫助他,我就沒有資格上教堂去禮拜上帝。」

「爸爸,你一定錯了……

「為什麼?」

「喏,大部分人都認為他們是對的,你是錯的……

「他們當然有權利那樣認為,他們有權利以自己的意見為尊!」爸爸說。「可是我得先忠於自己,才能隨順大眾。一個人的良知不需要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杰姆回來的時候,他發現我坐在爸爸的膝上。「兒子呀,如何?」爸爸說。他放我下來站好,我偷偷打量了杰姆一眼。他彷彿累極了,不過在他臉上有一種古怪的表情。也許杜博斯太太餵他吃了毒藥。

「我替她打掃乾淨,並且說了對不起,不過我並不真的感到抱歉,我還說星期六要去整理那些花,想法子讓它們再長出來。」

「如果你不覺得抱歉,說對不起就沒有什麼用處。」爸爸說。「杰姆,她又老又有病,你不能指望她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當然,我寧願她把這種話對我說,不要對你們講,可是很多事情常常是由不得我們的。」

杰姆似乎被地毯上的一朵玫瑰吸引住了。「爸爸!」他說,「她要我唸書給她聽。」

「唸書給她聽?」

「是的!她要我每天下午放學以後還有禮拜六上她家去,唸兩個小時的書給她聽。爸爸!我得去嗎?」

「當然!」

「可是她要我去一個月。」

「那你就去一個月好了!」

杰姆將他的大腳趾巧妙地放在玫瑰花中心,壓了進去。最後他說,「爸爸,在人行道上是沒什麼關係,可是在屋子裡面——黑漆漆的,讓人毛骨悚然。天花板有很多陰影和不知名東西……

爸爸冷笑,「那麼這應該會引起你的想像力呀,你就當作是在芮德家的屋子裡面好了。」

接下來的禮拜一下午,杰姆和我爬上杜博斯太太家陡峭的前台階,慢慢晃進敞開的穿堂,杰姆滿腹經綸似的,帶著《劫後英雄傳》,敲敲左邊的第二扇門。

「杜博斯太太?」他叫。

吉珊打開木門,拔去紗門的門閂。

「是你呀,杰姆.芬鵸?」她說。「還帶了妹妹來,我不知道——

「讓他們倆進來吧,吉珊!」杜博斯太太說。

吉珊准我們進門後,自個走回廚房去了。

當我們跨進門檻時,一股使人透不過氣的味道逼來,這種氣味我在飽經風霜的老屋中,已經不只聞過一次,那種地方盡是些煤油燈、水杓,以及未漂白的被單。它們常使我感到害怕、有所期待、格外小心。

房間的角落裡擺著一張銅床,在床上躺著的就是杜博斯太太。我不知道是不是杰姆惹出來的事使她躺在那兒的,我不免感到對不起她。她躺在一堆被窩底下,看來有點和善。

她的床邊有一張舖著大理石的臉盆架,架子上有著放湯匙的玻璃杯,一個紅色洗耳器,一盒脫脂棉花,以及一個放在三腳架上的鋼製鬧鐘。

「你把你那位髒妹妹也帶來了,是不是?」這就是她的問候。

杰姆平靜地說,「我妹妹不髒,我也不怕妳!」可是我注意到他的腿直發抖。

我正等著一頓長篇大論,可是她只說,「杰姆,你可以開始唸了。」

杰姆在一張藤椅上坐下,翻開了《劫後英雄傳》。我拉過另外一張椅子,坐在他旁邊。

「坐近點,」杜博斯太太說:「到床邊來。」

我們將椅子向前挪了挪,這是我最靠近她的一次,我最最需要做的事,就是再把我的椅子退回去。

她的模樣令人毛骨悚然!臉孔是骯髒的枕頭套顏色,嘴角濕濕的,像一條冰河從深深的皺紋逐漸流下去,塗滿一下巴。老人家的肝斑散布在臉頰上,她那青白色的眼睛鑲著針尖大小的黑瞳仁。她的雙手盡是疙瘩,長著灰指甲。她沒有戴下排的假牙,上嘴唇朝外突出;她不時把下嘴唇伸到上牙床,連下巴也縮了進去,這使得口水流得更快了。

我不敢再多看她一眼。杰姆重新打開︽劫後英雄傳︾開始唸。我盡力想跟上他,可是他唸得太快了。碰見一個不認識的字,杰姆就跳了過去。但杜博斯太太總是逮住他,要他拼出來。杰姆唸了約莫二十分鐘,在這段時間裡,我為了避免看見杜博斯太太,就盯著盡是煤煙垢的壁爐架,或是望望窗外,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在他一直唸下去的時候,我注意到杜博斯太太糾正的次數愈來愈少了,甚至當杰姆把整句都落掉時。她沒在聽杰姆唸書。

我向床看去。

 

她出了什麼事。她平躺著,被窩直蓋到下巴,只露出頭和肩膀。她的頭慢慢地向左右兩邊轉來轉去。她不時把嘴張得大大的,我可以看見她的舌頭微微起伏。嘴唇上流滿一道一道口水:她會把口水吸進去,然後又將嘴張開。她的嘴彷彿是獨立存在的。它的張閉都跟她身體的其餘部分不相干,吸進去吐出來,像一個退潮時的平靜洞口。偶爾它會說出一聲「噗」,像什麼黏黏的東西似的,從煮沸的鍋中噴出來。

我拉杰姆的袖子。

他看看我,然後又望著床。她的頭規則地轉向我們,杰姆說,「杜博斯太太,妳還好嗎?」她聽不見他的話。

鬧鐘響起來,把我們嚇住了。一分鐘以後,神經還在顫抖著,杰姆和我已經來到人行道上準備走回家去,我們並沒有逃跑,是吉珊送我們出來的:鐘沒響以前她就來到房間裡,把杰姆和我往外推。

「噓,」她說,「你們倆回家吧。」

杰姆在門口猶豫著。

「她該吃藥了,」吉珊說。當門在我們身後關上時,我看見吉珊快步地走向杜博斯太太的床。

我們到家才三點四十五分,所以杰姆和我就在後院裡玩橄欖球,一直玩到該去接爸爸的時候。爸爸給我兩枝黃色的鉛筆,給杰姆一本橄欖球雜誌,我想這是我們為杜博斯太太第一天唸書的報酬。杰姆把發生過的事告訴了爸爸。

「她嚇著你們了?」爸爸問。

「沒有,」杰姆說:「可是她非常邋遢,她有抽筋的毛病,不斷地流口水。」

「那是她不由自主的動作。人一生病,有時就會不好看。」

「我怕她。」我說。

爸爸從眼鏡後面瞅著我。「妳不該跟杰姆一起去的,是吧?」

第二天下午在杜博斯太太家的情形跟第一天一樣,第三天還是如此。我們的相處模式逐漸定型:一開始很正常——杜博斯太太總要跟杰姆囉唆一些她喜愛的話題,例如她的山茶花,我們爸爸同情黑鬼的癖性等等;接著她會慢慢靜下來,然後就不理我們了。鬧鐘響,吉珊來趕我們出去,一天剩下的時間就是我們的。

「爸爸,」有一天傍晚我說,「到底什麼叫作黑鬼愛人啊?」

爸爸的臉孔陰沉下來,「有人這麼叫妳嗎?」

「沒有,杜博斯太太這麼說你,每天下午她都會說個沒完。去年聖誕節法蘭西思這麼叫我,那是我第一次聽見這個字。」

「妳就是為了這個打他,是不是?」爸爸問。

「是的……

「那為什麼妳還問我是什麼意思?」

我試著向爸爸解釋法蘭西思為什麼惹我生氣,不是那句話,而是他說話的模樣。「好像他在罵鼻涕膿似的。」

「思葛,」爸爸說,「『黑鬼愛人』是一個毫無意義的綽號,就跟鼻涕膿一樣。但它很不容易解釋——有一些沒知識不求上進的人,認為別人對待黑人比對待他們好的時候,就會用這個名詞來罵人。最後,像我們這樣的人,為了要找一個難聽的字眼來按在別人頭上時,也會用起來。」

「那,你並不真的是黑鬼愛人吧?」

「我當然是的。我盡我的力量去愛世上的每一個人……有時候,我也為難——孩子,被人叫了少數人以為是難聽的名字,算不上什麼侮辱。它反而讓你知道那一類的人是如何地可憐,這對妳並沒有傷害。所以別把杜博斯太太的事放在心上。她自己經夠苦了。」

一個月後的一天下午,杰姆正在苦讀著︽劫後英雄傳︾,杜博斯太太老是糾正他,這時有人敲門。「進來!」她尖聲叫道。

爸爸走了進來。他走到床邊,拿起杜博斯太太的手。「我下班回來沒有看見孩子,」他說,「我想到他們也許還在這兒。」

杜博斯太太朝他笑笑。她不是恨他恨得不得了嗎?居然還能跟他說話,這是我一輩子也猜不透的。「亞惕,你知道現在幾點鐘嗎?」她說:「正好是五點過十四分,鬧鐘撥在五點三十分。我得讓你知道。」

我突然想起來,我們待在杜博斯太太家的時間好像每天都延後了些,鬧鐘每天都要遲幾分鐘才響,鬧鐘響的時候,她就要發病了。今天她纏了杰姆將近兩小時,卻還沒有要發作的意思,我覺得中了圈套。鬧鐘是我們脫身的信號;如果有一天它不響了,我們該怎麼辦呢?

「杰姆唸書給妳聽的日子,剩下不到幾天了吧?」爸爸說。

「還有一個禮拜吧,我想。」她說,「正好是……

杰姆站起來。「可是……

爸爸伸出手來,杰姆不作聲了。回家的路上,杰姆說他只能唸一個月,已經滿期了,這不公平。

「只多一個禮拜,兒子,」爸爸說。

「不,」杰姆說。

「好,」爸爸說。

下禮拜我們還是上杜博斯太太家去。鬧鐘已經不響了,可是杜博斯太太會讓我們走。「你們走吧,」我們回家的時候總是很晚,爸爸都在家看報了。雖然杜博斯太太抽筋的毛病不再發作了,但她還是老樣子:當史考特爵士的文章,長篇累牘地描寫起護城河、堡壘的時候,杜博斯太太就會變得不耐煩,挑我們的錯:

「杰姆.芬鵸,我告訴過你,你應該對打壞我的山茶花感到抱歉。你現在後悔了吧,對不對?」

杰姆說他確實後悔。

「你以為你弄死了我那顆『山巔白雪』?呵,吉珊說頂上又已經抽芽了。下次你知道怎麼做吧?你會從根拔起來,會不會?」

杰姆就說他確實會。

「孩子,別朝我咕噥!你該抬起頭說,是的,夫人。不過,你有那樣的爸爸,我猜你的頭是抬不起來的。」

這時杰姆連下巴也翹起來了,他盯著杜博斯太太,臉上沒帶著憤恨。經過這幾個禮拜,他已經培養起一種彬彬有禮、不動聲色的表情,即使在回答她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問題,他也能這麼對付。

終於最後一天到了。杜博斯太太說,「回去吧,」她添上一句,「好了,再見。」

這件公案算是了了。我們又蹦又叫,以一種真正輕鬆的歡樂跳上了人行道。

那年春天很舒服:白晝越來越長,給我們更多玩耍的時間。杰姆的心思大部分都用在國內每一所大學橄欖球員的統計數字上,每天晚間,爸爸總是唸報上的體育版給我們聽。根據預測,阿拉巴馬大學今年或許會再度參加玫瑰盃橄欖球賽︵Rose Bowl,美國歷史最悠久的大學橄欖球賽,編註︶。一天傍晚,爸爸正在唸奚東的特稿,唸到一半的時候,電話響了。
他接了電話,然後走向穿堂的帽架。「我上杜博斯太太家去一會兒,」他說:「馬上回來。」
可是,直到過了我的就寢時間許久,爸爸還沒回家。等他回來的時候,帶著一只糖果盒。爸爸去客廳坐下,盒子放在他椅邊的地板上。

「她有什麼事?」杰姆問。

我們有一個半月沒見著杜博斯太太了,當我們走過她家時,也沒見到她在走廊上露面。

「兒子,她死了,」爸爸說,「幾分鐘以前。」

「呵,」杰姆說。「也好。」

「說得對,」爸爸說,「她不用受苦了。她病得太久。兒子,你知道她抽筋是什麼毛病嗎?」

杰姆搖搖頭。

「杜博斯太太是一個中了嗎啡癮的人。」爸爸說,「這好些年來,她都是靠著嗎啡來減輕她的痛苦,是醫生使她上癮的。她殘餘的生命,都讓嗎啡蹧蹋掉了,她死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痛苦,不過太矛盾了——

「呃?」

爸爸說,「就在你們那次惹事以前,她找我去替她立遺囑。雷諾大夫告訴她只能活幾星期了。她把事情處理得很有條理,但她說,還有一件事不妥當。」

「什麼事?」杰姆搞不清楚。

「她說她要離開這個世界,不願意欠任何事,任何人的感情。杰姆,如果你病得像她那樣,必須注射些什麼來讓自己舒服一點時,沒人會責備你,但她不願意。她說在她死之前,要自己把嗎啡戒掉,於是她就老抽筋了。」

杰姆說,「她抽筋就是這個緣故嗎?」

「是的,一點不錯。你唸書給她聽的大部分時間裡,我怕她根本連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她整個身心都集中注意力在那座鬧鐘上,就算你沒有跟她鬧過不愉快,無論如何我都應該讓你去唸書給她聽的。那也許可以算是消遣。還有另外一個理由——

「她死的時候安詳嗎?」杰姆問。

「像山上的風一樣。」爸爸說。「差不多到最後,她還是清醒有知覺的。」他笑了笑,「而且吵吵鬧鬧的。她對於我的作法仍然不贊成,她說我可能這半輩子,都要為了保你出獄而蹧蹋掉了。但她叫吉珊裝這個盒子給你——

爸爸伸手下去,拿起糖果盒。他交給了杰姆。

杰姆打開盒子。裡面有一朵雪白的、彷彿蠟製似的盛開著的山茶花,四邊塞了溼的棉花團。是一朵「山雪」。

杰姆的眼睛差點從他的腦袋裡爆出來。「老妖怪,老妖怪!」他扯尖嗓子大叫,把盒子扔地上。「她為什麼不能放過我?」

爸爸颼地站起來,注視著他,杰姆把臉埋在爸爸胸前。「噓,」他說。「我以為杜博斯太太是要藉此告訴你——一切的事情都算過去了,杰姆,她一切都不計較了,你要知道,她是一位偉大的夫人。」

「夫人?」杰姆抬起頭來。他的臉通紅。「她說了你那麼些壞話,還夠得上是夫人?」

「她的確是一位偉大的夫人,她對於事情有她自己的看法,跟我的大不相同,或許……兒子,如果你沒有發瘋亂來,我早就讓你去唸書給她聽了。我要你去觀察一下她的種種行為——我希望你能從此懂得真正的勇敢是怎麼回事,並不是一個人手上有了槍就是勇敢。你明知道會被打敗,但你不在乎,還是繼續努力。杜博斯太太是戰勝了她那只有九十四磅的身體。按照她的觀點,她死得清清白白,不虧欠任何事物,任何人。她是我所認識最勇敢的人。」

杰姆撿起糖果盒子,扔進壁爐的火裡。他撿起了山茶花,當我去睡覺時,我看見他正在數著那大片大片的花瓣,爸爸在讀著報紙。